「森直口快」月訂計劃

2010年11月16日 星期二

廿一年前,也有過良知良心的呼喚

(吳志森‧蘋果論壇‧20101117見報)

結石寶寶之父趙連海被控尋釁滋事重判入獄兩年六個月,在華人社會引起強烈反響,香港尤其激烈。連一個為了孩子的生命健康挺身而出討個說法的負責任爸爸都不放過,任何有血性的人都會拍案而起,何況是一河之隔唇亡齒寒的香港。

但令人奇怪的是一幫「愛國人士」的反應。部份港區人大政協對趙連海被判重刑,罕有開腔批評,有人說判刑太重,有人說拘押時間過長,有人關心五歲小潤鵬的處境和健康,有人說事件只是爸爸為孩子討回公道與政治無涉不應受到如此對待。他們也準備發動聯署,上書中央,為趙連海鳴冤叫屈。最出位的可算是全國政協劉夢熊了,這位港台《城市論壇》常客,在幾份報章賣全版廣告,以《非法的法 無罪的罪》為題,指斥這次判決,「是對中國公民憲制權利的踐踏,對執政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背叛,也是對人類良知的侮辱,必須全民共斥,之全國共討之。」

這篇聲討文章的結論更刺中了問題的核心:「政改應由法治始,誰不政改誰下台!」寫得義正辭嚴擲地有聲,不得不對劉委員的正氣多一分尊敬。

但想深一層,又覺有點不妥。這類冤假錯案,近年不是第一樁,更離譜更駭人聽聞的多的是。如果說劉曉波重判十一年,是因為他挑戰中共的統治權威,太政治化了,這幫愛國人士要統一口徑,不敢隨便說出自己的心裡話,那麼追究豆腐渣工程的譚作人呢?他不也是為川震冤死的孩子追究責任嗎?重判五年,為何香港的人大政協不吭一聲。胡佳呢?只是為愛滋病人維權,就被判三年半,為何香港的愛國人士們沒有一個出來為胡佳說句公道話。今天趙連海的情況,跟他們有很大分別嗎?

正如劉夢熊在報章的廣告所言:「當某些地方的司法黑暗到連一個疼受子女的好父親、一個見義勇為的好市民都容不下時,任何有良知、有正義感的人都會被迫發出最後的吼聲….」趙連海的處境的確觸動到他們的良心,今天發出來的,可能這真的是良知的聲音,我們不應因人廢言,隨便懷疑人家的動機吧!

如果大家還不太善忘的話,還記得嗎?「愛國人士」良心良知的呼喚,二十一年前不是有過嗎?那年,他們也在報上刊登廣告,個人的,聯署的:「強烈聲討屠城暴行,肯定學生愛國熱情」。過了不久,塵埃落定了,最高領導現身了,事件一槌定音了,他們知道自己的良心良知站錯隊了,馬上第一時間,臉不紅心不跳的回到「正確」的政治立場來。

我們應以平常心看待他們良知聲音。發起聯署,齊聲討伐,直到一天,會有上面的人來跟他們打招呼,告之趙連海案件的「真相」,他們又會馬上像二十一年前那樣,昨非今是。稍為低調的會閉口噤聲,博上位的會改為批判聲討趙連海。這種事情,在近六十年來的中國歷史,多得很,只是換了一批又一批的面孔而已,應該是見怪不怪吧!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