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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9日 星期二

民主行先,還是民主黨行先?

(吳志森‧蘋果論壇‧20101110見報)

二0一二兩個選舉辦法的魔鬼細節公布,網上熱播著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的影片,是今年六月政改辯論,她在立法會義正詞嚴的發言內容:「我希望提名門檻唔好太高,最好十席,令到所有政黨都可以參加,如果兩三個月後文件出來,啊,原來呃人嘅,淨係益某啲黨嘅,我講咗,我會馬上引咎下台。」

文件出來了,提名門檻十五席,只益了有一百多個區議員的民建聯和六十個區議員的民主黨,其他黨派包括建制的自由黨和泛民的公民黨都只得十位區議員,夠不上提名門檻,「益唔到」。網民連番追問,劉慧卿何時引咎下台?

劉副主席馬上發表聲明回應,大意為:民主黨一直要求提名門檻定在十至二十人之間,政府現倡議的十五人屬範圍之內,符合民主黨要求…. 政改辯論當天,我表明希望提名門檻最好是十人,但我當時並沒有指,提名門檻高於十人,我就會辭職….

要咬文嚼字,劉慧卿她當然不應辭職。從兩年後政治布局和板塊考量,劉副主席當然也不會辭職。

是事前「傾掂數」,還是事後充份溝通,我沒有內幕,但處處維護政改的魔鬼細節,民主黨對兩個選舉辦法,顯然已差不多全部收貨了。

要達到這樣的結果,中間還有一個曲折的過程。還記得政改細節一出,泛民齊聲反對,尤以民主黨反應最為激烈。張文光批評六百萬選舉經費上限太高,超級議員助長仇富:「兩間私樓三間居屋的價錢,選贏可以還,選輸要破產。」李永達就罵唐英年不君子:「你叫我哋點信佢!開頭話講好大原則,本地立法細節可以傾,而家又反口,日後好難再合作」。

黨主席何俊仁第一時間出來補鑊,左指張文光未參加過直選,不知道選舉經費上限不等於實際的選舉經費,全港一個選區,六百萬也不算多。右批李永達不應罵唐英年不君子,因為政改細節,十五人提名門檻、全港單一選區,都沒有超出民主黨與政府的協議。即使最爭議性的一一七名區議員選委用全票制產生,會做成建制派壟斷的局面,影響特首選舉大局,何主席也沒有多大異議,理由是其他界別都是用全票制,如要改變,應一併考慮。

主席出來統一口徑,激烈反應的民主黨議員已經全部收聲,政改細節順利通過,已成定局。

民主黨接納擺明是明益大黨的政改細節,不是原則的勝利,而是算術的勝利。提名門檻,選舉經費這些遊戲規則都對大黨有利,民建聯是大黨,當然有優勢。相對其他泛民政黨,民主黨也是大黨,掌握著最大的資源人力,超級議員已成囊中物,甚至可與民建聯爭一日之長短,也可乘勢將其他泛民競爭者排除出去。遊戲規則對我方有利,答應也來不及,為何還要節外生枝提出反對。

記得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說過,大意為:「是民主行先?還是民主黨行先?我認為原則應該民主行先….」但民主黨今次對政改的魔鬼細節全部收貨,是徹頭徹尾的民主黨行先,民主跟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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